禁止销售(限售)的产品规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
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防止违规销售禁售、限售、限运产品给商家及全日康康博城带来的风险,建立公平、诚信、透明的平台运营环境,特制订本规则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所有注册为全日康康博城商家的用户。
第二章 禁止销售(限售)的产品规则
第三条 禁止销售(限售)产品规则
一、 禁止销售的产品
全日康康博城禁止商家销售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的禁售产品;禁止销售买家所在国家的当地法律规定的禁售产品;禁止销售全日康康博城规定的禁售产品。
目前全日康康博城禁止销售的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:
1.毒品类
1.1毒品、麻醉品、制毒原料、制毒化学品、致瘾性药物(产品图片或描述中带有毒品相关关键词)
1.2帮助走私、存储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使用毒品的工具
1.3制作毒品的方法、书籍
1.4吸毒工具及配件
2.枪支武器类
2.1枪支、弹药、武器、军火或相关器材、配件、仿制品、消音器
2.2弹药、炸弹产品
2.3核武器等其它大规模杀伤性产品
2.4防弹、防刺背心头盔等产品
3.影响社会治安类
3.1管制刀具(角度小于60度,刀体长度超过150mm;角度大于60度,刀体长度超过220mm;三棱刮刀以及带有刀柄、刀格和血槽,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、双刃或多刃尖刀、OTF刀。刀具展示需用尺子做对比,工艺刀或武士刀须写明作为收藏使用或写明未开刃)
3.2其它导致他人受伤害的产品或防身器具(如带有电击功能的棍棒或手电、暗示产品有电击功能的自卫产品、飞镖类产品等)
3.3开锁器
4.化学品类
4.1烟花、爆竹、灭火器、石棉、固体酒精、油漆、放射性物质、火柴、点火器、含有可燃气体或液体的打火机、打火石等易燃易爆类产品
4.2化学品
4.3安全气囊
5.色情暴力
5.1含有情色、淫秽或暴力内容的产品
5.2未成年人色情(标题中使用未成年人相关关键词或使用未成年人幼童娃娃图片)
6.间谍类
6.1手机窃听器
7.货币类
7.1流通货币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的产品
8.解码设备
8.1芯片解码器
9.人体器官
9.1人体器官、遗体
10.珍惜物种
10.1动植物的活体及其器官或其他制成品(如皮毛、标本、象牙制品等)
10.2国家保护的文物
11.金融类
11.1POS机、读卡器刷卡器
11.2信用卡银行卡信息
11.3制卡机设备
11.4金融证券等
12.电子产品
12.1信号干扰器、屏蔽器、助推器(包括手机信号屏蔽器、手机信号助推器、中继器、GPS屏蔽器、反GPS追踪器等)
12.2升级存储设备、内存超过256GB的U盘、存储卡(如升级U盘、升级内存卡、升级硬盘等)
12.3 5MW以上的激光笔、0.39MW以上的儿童激光产品
12.4 窃听专用器材(如sim卡窃听、窃听隐形耳机)
13.政治信息的物品
13.1反动、破坏国家统一,泄露国家机密产品
13.2宣传邪教思想产品
13.3种族歧视
13.4国徽(如印有国徽的杯子)
14.警用品
14.1警棍等警用装备
14.2警用制服、警车
15.虚拟类产品
15.1比特币、莱特币、比奥币、狗币、无限币、夸克币等虚拟货币
全日康康博城将不时予以调整以上禁止销售产品名单。
二、限制销售的产品
限制销售的产品,指需要取得商品销售的前置审批、凭证经营、或授权经营等许可证明,才可以发布的产品。若已取得相关合法的许可证明的,请在上传该类产品至全日康康博城前,提前向全日康康博城授权邮箱2355641875@qq.com 提供授权证明。限制销售的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:
1.弓弩:需要提供弓弩生产、销售和运输许可证;
2.隐形眼镜(普通隐形眼镜、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):需要提供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、经营资质证书;
3.等值纪念钱币(带有的等值面额的纪念币,如纪念币上写有10元或10dollar):需提供销售许可证明。
4.食品类产品:需要提供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《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书》《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》等证明。
5.茶叶类产品:需提供QS\CNAS等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或《进出口食品许可证》等资料。
全日康康博城将不时予以调整以上限制销售的产品名单。
第四条 常见禁售(限售)违规类型及处罚方法
1、 将禁止销售的产品上传全日康康博城
视情节严重,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,产品删除,警告累计处罚,限制更新和上传产品、限制类目经营、期限冻结,关闭账户,终止账户。
2、未取得相关授权,将限制销售的产品上传全日康康博城
视情节严重,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,产品删除,警告累记处罚,限制更新和上传产品、限制类目经营、期限冻结,关闭账户,终止账户。
3、对于因商家售卖侵权品、禁销品等行为引起的品牌商、消费者等投诉的,若最终导致承担相关罚款,此笔罚款应由商家自行承担。全日康康博城有权从商家资金账户代为扣除相应罚款。若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相应罚款,则全日康康博城保有权留处理商家家账号及诉诸法律的权利。
第三章 商家申诉
第五条 商家申诉
商家因违反禁止销售的产品规则,对全日康康博城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,可以提起申诉,请在3个自然日内发送申诉内容邮件到 2355641875@qq.com。全日康康博城将根据商家家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再次审核。对于卖家申诉成功的,康博城将恢复产品状态、清除卖家违规记录,以及相关处罚记录等。